(9)消防設備安裝應符合消防大隊要求的有資質的分包商施工,能協調好消防驗收,確保及時拿到消防驗收合格證。
(10)保護定值計算與錄入、升壓站調試以及與電網公司的聯調;
(11)發包方供應材料設備的接車、卸車、倉儲保管、二次運輸及承包方提供材料的采購、運輸(含二次運輸)、保險、接車、卸車、倉儲保管等。
(12)相關施工、竣工資料的整理、提交。達標投產,移交生產,性能質量保證,工程質量保修期限的服務。
注:本工程報價按附件清單進行報價,具體內容見第七章附件十一:建筑、安裝工程報價清單。對于投標報價時發包人明確要求報價而未報價科目內容,承包人已考慮其所有風險因素(包含但不限于政策性調整,材料價格波動等),該項目報價已含在投標總價中,今后不再作調整。投標文件的報價表中的分項報價明細內容僅作為參考,不作為價格調整的依據。
5、工期要求:
106 日歷天。計劃開工日期:2020年9月5日;
計劃并網日期: 2020 年 12 月 20 日(以實際工期為準)。
6、質量標準要求:
達到國家及行業施工驗收規范合格標準。
7、資金來源及落實情況:已落實。
8、資質要求:投標人應同時滿足下述條件:
(1)投標人必須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;
(2)承包商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登記注冊、具有獨立法人資格、電力工程施工承包叁級或以上資質;
(3)投標人具有在近3年完成的與本工程類似的新能源110kV升壓站項目業績(至少2個)。
(4)投標人應通過ISO9001:2008質量管理體系認證;
(5)在專業技術、人員組織和業績經驗等方面具有相應的資格和能力;
(6)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和商業信譽,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,財產被接管、凍結及破產狀態。
(7)財務狀況良好(附近三年審計報告),具備足夠的營運資金承擔本項目。
(8)施工負責人的資格要求:應當具備工程施工類注冊執業資格;
(9)施工機械設備:滿足本工程施工需要;
(10)管理機構及人員:滿足本工程建設管理需要;
(11)不接受聯合體投標方式。
9、業績要求:投標人應提供2017~2019年類似工程服務業績(類似工程業績是指已完成的新能源110kV升壓站工程)。
10、報名方式:
(1)報名需提供以下資料:
(2)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(加蓋公章);
(3)具備本項目供貨能力的投標供應商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(復印件加蓋公章);
(4)一般納稅人認定表(復印件加蓋公章);